• 会员在股票法式化交易陈诉相关事情中应履行哪些治理职责?

    答:凭据《关于股票法式化交易陈诉事情有关事项的通知》,会员应当切实做好股票法式化交易陈诉相关事情,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法式化交易陈诉内部治理制度和流程,增强对法式化交易陈诉事情的治理;

    (二)与开展法式化交易的客户签订增补协议,约定双方与法式化交易有关的权利义务,明确客户应认真实、准确、完整、实时履行陈诉义务,拒不履行或者履行义务不切合要求的,可以依据协议拒绝其法式化交易委托;

    (三)对客户陈诉的信息进行充实核查,经核查陈诉信息不实的,督促其按本通知要求履行陈诉义务;

    (四)建设法式化交易监测监控机制,实时发现到达陈诉要求的客户,并督促其按本通知要求履行陈诉义务;

    (五)实时见告使用其交易单元的其他机构凭据本通知要求履行陈诉义务;

    (六)对于经督促后仍不按要求陈诉的客户,会员应当凭据委托协议的约定,拒绝接受其法式化交易委托,并向深交所陈诉;

    (七)法式化交易行为或者交易量泛起明显异常,会员应当实时联系客户了解情况并进行核查分析,发现涉嫌违法违规、可能影响正常交易秩序或者深交所系统宁静的,实时向深交所陈诉;

    (八)深交所划定的其他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