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攻守兼备”的可转债之交易篇


时间:2018-03-06


编者按:金融产物投资中,最怕的就是投资者“不知道自己买的是什么!”对于可转债这项投资品种而言,推进信用申购革新后,申购时不再预先缴款,导致许多投资者被忽悠或盲目跟风去“打新债”,结果损失惨重。为落实证监会“理性投资,从我做起”投资者教育专项运动,资助投资者更好的认识可转债、了解其基本规则和主要投资风险,深交所投教中心体例了《“攻守兼备”的可转债》系列投教文章,供宽大投资者参考。

 

“攻守兼备”的可转债之交易篇

深交所投教中心出品

 

上一篇我们介绍了可转债的基本看法、优势和特点,那么在具体投资历程中,还需要哪些内容需要投资者注意呢?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可转债包罗许多基本要素,这些要素组合在一起,决定了可转债的转换条件、市场价钱、转换价钱等基本特征。在进行可转债交易前,投资者有须要深入了解各个要素的基本内涵。

可转债的基本要素主要包罗票面利率、刊行规模、存续期限与转股期限、标的股票、转股价钱、转股价钱修正条款、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等,这里重点介绍后面四项:

第一,转股价钱。转股价钱是可转债转换成股票的支付价钱,是可转债看涨期权部门的“行权价”。该价钱在可转债存续期会随着相关因素的变换而调整,当转股价低于股票市场价时,即是低价买入股票,可转债价钱就会上涨;当转股价高于股票市场价时,即是高价买入股票,可转债价钱就会下跌,有的甚至跌破面值100元。

第二,转股价钱修正条款。修正条款分为主动修正和被动修正。主动修正是指刊行人在可转债刊行后,由于送股、配股、增发股票、合并、分立等原因导致股份数额变换,股票价钱下降,刊行人因此而对可转债转换价钱所作出的须要调整,其意义在于掩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被动修正条款,即“特别向下修正条款”,一般指如果股票价钱在一定期间连续低于转股价某一幅度,那么上市公司有权在一定条件下下调转股价。

第三,回售条款。回售条款是指如果可转债在刊行后正股价钱大幅下跌,当其正股价钱远低于转股价钱并到达一定条件的,投资者可以依照事先约定以债券面值加利息赔偿金的方式将可转债回售给刊行人。回售条款主要目的是掩护投资者的利益,一定水平上保证了投资者本金的宁静性,降低了可转债的投资风险。投资者可重点关注回售期限及回售价钱。

第四,赎回条款。赎回条款是指可转债的刊行人在特定条件下,凭据约定将投资者持有的未转股的债券赎回的条款,主要目的是掩护刊行人的利益。简朴来说,就是当股票市价远凌驾约定的转股价,刊行人有权凭据约订价钱赎回可转债。从投资者角度看,这一条款是可转债价钱的天花板。投资者需重视此条款的时间节点,制止因为未能定时转换成股票而造成损失。

此外,在交易前投资者还需注意,可转债一张面值为100元,通过竞价交易买入可转债以10张或其整数倍进行申报。卖出可转债时,余额不足10张的部门应一次性申报卖出。单笔交易数量不低于5000张或交易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万的,可以接纳大宗交易方式。与股票买卖差异,可转债实行当日回转交易,即T+0交易,可以当日买入、当日卖出。可转债没有涨跌停限制,交易用度上一般只收取交易佣金,不收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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